共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哪些差距?
——最高检领导走进全国律协,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共话构建“亲”“清”良性检律互动关系
11月3日,张军率最高检一行再次来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和律师代表召开联席会议。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一军参加联席会议并讲话。
张军和高子程分别代表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签署了《关于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倡议书》。
5位律师代表先后发言。
“大约在冬季!”
去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一行来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登门问计,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和律师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共话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并建立了检律定期会商机制。会议结束,有会议代表问,明年的联席会议什么时候开?张军“大约在冬季”的回答让大家充满期待。
这样的会面交流,今年提前了——11月3日,离立冬还有4天,张军率最高检一行再次来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和律师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持续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标要求共话构建良性检律互动关系开展深入交流。
时隔10个月,又一次主题不同的思想碰撞——在建党百年、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检律共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了哪些新进展?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以来,推进检律良性互动工作有哪些新成效?落实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还有哪些问题需要检律两家共同发力、协同解决?
“目前,32个省级检察院已全部主动登门问计,与省司法厅、律师协会召开了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检律定期联系会商机制,会签了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选任包括律师在内的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开展检查、评估和考核,确保监督评估工作客观、中立、专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介绍了一年来检察机关推进检律良性互动工作情况。
建立会商机制,不断提升检律协作层次;突出工作重点,着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诉讼服务,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多便利;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开展同堂培训,深化检律双方互动互信;发挥控辩职能,共同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深度协作,鼓励支持律师参与检察履职;制定有关意见,规范律师与检察官接触交往;聚焦突出问题,规范律师违规炒作案件行为……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介绍一年来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检律互动工作情况。
一年一度的联席会商,最受关注的依然是律师代表发言和交流互动环节。
“在企业违法犯罪治理方面,最高检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后半篇’文章,非常必要,意义重大!”检察机关努力推动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受到律师界高度关注,多位律师不约而同地聚焦改革试点工作这个联席会主题建言献策。他们认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正在做的一件大事、难事,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和检察担当。
全国律协副会长、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清友注意到,当前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注重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建议相结合,与依法适用不起诉相结合,与依法清理“挂案”相结合,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抓得很实。他建议,要在“四个结合”中进一步做到“三个注意”:注意征求涉案企业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注意同步解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问题;注意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建议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在监管人员库律师选任中发挥主导作用,依法依规对入库律师进行监督管理!”全国律协常务理事、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正志围绕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议检察机关关注解决四方面问题——第三方组织入库人员选择问题;入库律师管理监督问题;入库人员互通问题;第三方组织运作主导问题。
“建议将企业是否开展自查及自查的程度,作为判断是否启动第三方机制的考虑因素。”“建议强化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统筹作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充分吸纳专业人员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派员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巍围绕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启动、多方协同参与、行刑衔接、第三方监督评估经费、第三方组织监管权限等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在同堂培训中,既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又有法律疑难问题研讨,既有主题授课,又有现场答疑和读书分享会,对于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消弭理念分歧,促进检察官、律师理念融通、达成共识,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今年6月,最高检、司法部首次联合举办检律同堂培训,来自全国各地的70名检察官和78名律师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疑难问题”共同开展学习研修。彼时,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华策律师事务所主任温新明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为题为学员授课,感受颇深。围绕进一步推动同堂培训,温新明就拓展参训对象、丰富课程设计、优化师资配备等提出意见建议。
“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既为律师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也对律师职业素质和执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严峻的挑战。”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四大检察”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律师和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全国律协常务理事、法律援助委员会主任,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提出三方面建议:以落实“法律援助法”为契机,加强检律合作,有效加强对弱势人群的法律保障;通过深化检律协作,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冤错案件,化解社会矛盾;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公益法律组织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有效结合,共同保障公共利益。
“律师牵头第三方监管组织,这样的探索可以有!”“保障律师在合规监管中阅卷的权利,这是检察机关理应做到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和‘少捕慎诉慎押’,检律双方还要深化合作,一体落实!”对大家提出的许多意见建议,张军给予坦诚回应。
检察官和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深入推进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际,如何构建“亲”“清”良性检律互动关系,凝聚法治建设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近日,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为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划出了“硬杠杠”。有了“硬杠杠”,还应有职业道德层面的“软约束”作为“配套措施”。
“检察官和律师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检察官和律师应当忠诚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职责使命”“检察官和律师应当合力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正当交往、互动协同的新型检律关系”……会上,围绕联席会议的这个主题,作为中国检察官协会会长的张军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分别代表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签署了《关于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倡议书》。
联席会上,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一军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检律协作,维护司法公正。一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动力,推动检律协作实现新发展。要共同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服务为民根本宗旨,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二要以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为抓手,推动检律协作开辟新领域。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律师要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把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深化检律协作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合规改革试点与依法治企、法治民企建设,努力为企业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要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推动检律协作取得新成效。把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要契机,聚焦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抓紧抓实专项治理,通过完善检律协作制度机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检律协作工作水平。
“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围绕共同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标要求,构建良性检律互动关系,协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张军提出意见建议,并对检察机关抓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检律互动协作,必须始终抓实政治建设。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律互动各项工作中的灵魂和指引,切实强化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检律互动协作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检律互动协作,检察官要承担更重的政治责任。在检律互动协作关系中,检察机关无疑承担着更为积极、主动的更重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实到完善良性检律关系中,进一步畅通检律沟通渠道,健全联席会议、业务交流、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律师关切;要真诚邀请律师深度参与有关检察工作,在认罪认罚从宽、公开听证、重复信访化解、企业合规改革等方面充分借助律师的智慧和优势,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检律互动协作,检察官要切实尊重、支持、助力律师依法履职。尊重、支持、助力律师履职就是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标要求,深入查找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顽瘴痼疾,会同有关部门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确保律师依法履行执业权利,共同促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律互动协作,检察官要更加重视职业道德、职业伦理建设。共和国检察官要认真落实“两高一部”《意见》要求,努力践行“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倡议,把规矩确立起来,落实下去,坚决堵住“歪路邪道”,切实敞开“正门大道”,真诚接受律师监督,真正构建起“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共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