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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得通、真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专家谈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特点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21-12-29 11:16:09   浏览:135次  字号: [大] [中] [小]

  “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在今年10月举行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重要论述。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全面、系统、深入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了方向指引,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道路

  “尽管世界上各个国家选择的实现民主的道路不同,但民主作为共同价值是一致的。”周叶中表示,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

  另一方面,虽然各国追求的民主价值有着相似性,但每个国家只有立足自身客观实际、结合自身历史文化传统,才能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国情的民主道路。周叶中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道路。

  周叶中表示,民主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既有实质价值目标,亦有程序制度保障。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既要程序和过程上“人民当家”,更要实体和成果上“人民作主”。因此,一方面必须保障人民的程序民主,另一方面必须保证实质民主的实现。

  “从民主实践的视角看,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人民是不是真正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保障我们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选择。”周叶中说。

  确保国家制度治理效能有效提升

  如何评价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八个能否”的标准,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民主制度,还要有民主制度实践。有了民主制度实践,还要有制度实践效能的准确评价。”周叶中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了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周叶中认为,通过保障民主选举,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奠定组织基础;通过扩大民主协商,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凝聚民意共识;通过落实民主决策,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政策指引;通过坚持民主管理,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搭建有效渠道;通过加强民主监督,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有力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是确保我们国家制度治理效能有效提升的制度体系。”周叶中说。

  人类政治文明不断演进的中国方案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带领中国人民战胜各种复杂局面和风险挑战,民主政治和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开辟出来的民主道路,确保了我国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周叶中表示,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行得通、真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周叶中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内生于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不是照搬照抄他国来的,也不是刻意模仿他国,这种民主实践可以为其他国家的民主制度探索提供有益借鉴。

  “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打破了西方的民主道路、民主样板、民主神话,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道路,为世界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具有广泛而深远的世界意义。”周叶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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