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仁:用心用情用智助力乡村振兴返回总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首页
关于我们
时政新闻
法治视野
地方动态
以案说法
法治基地
视频制作
法治图书
百名检察长访谈
以案说法

湖南安仁:用心用情用智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7-22 17:33:57   浏览:89次  字号: [大] [中] [小]

一幅乡村振兴图 一抹检察蓝亮色

湖南省安仁县检察院用心用情用智助力乡村振兴

湖南省安仁县,地名源于《论语·里仁》“仁者安仁”,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半山半丘陵区,有“神农故郡、南国药都”之称,是传统农业大县。近年来,安仁县检察院主动融入乡村发展大局,用心用情用智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依法不起诉稳乡村就业

“感谢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吸取教训,依法经营,把枳壳产业做成咱们安仁的一张名片。”近日,湖南奎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阳某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这样说。

湖南奎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全国优质药材(枳壳)示范基地、湖南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郴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有中药材核心示范基地3万亩,通过中药材产业链接建档立卡贫困户1400余人,解决了附近数百位村民的“饭碗”问题。2018年9月8日,该公司在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过程中,因土地承包租赁问题与当地部分村民发生纠纷。2020年1月2日,公安机关以阳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移送安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刘海洪仔细审阅案卷,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沟通了解案情,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全面了解和掌握犯罪嫌疑人认罪情况、责任认定等细节。考虑到阳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从宽情节,为促进企业发展,落实中央“六稳六保”精神,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群众亏了”,2020年3月25日,安仁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阳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作为传统农业大县,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安仁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由之路。办案过程中,安仁县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职责,依法对民企涉案人员慎捕、慎诉,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最佳营商环境,值得点赞。”安仁县政协副主席杜建华评价说。

运用大数据建设法治乡村

“土铳打鸟会犯法啊?”近日,检察官到金紫仙镇集市进行法治宣讲时,路过的一位老奶奶拿着宣传画册过来问。“奶奶,土铳也是枪,用来打猎可能构成犯罪。”安仁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艳解答道。

这次有针对性的“普法进乡村”行动,是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对该院近五年办理的案件进行查询和分析后决定启动的。大数据显示,近年来,安仁县“非法持有枪支(土铳等)”“非法狩猎(捕杀野生动物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电鱼等)”案件多发、频发,其中一个原因是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并不知晓已经触犯刑法。为此,该院把相关法律知识、禁止性规定和典型案例印在绿色环保手提袋、宣传画册和纸质宣传资料上,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深入乡镇进行普法宣传。

“利用数据分析结果,我们走进村庄,走到群众中去以案说法,这是最接地气、最有效的普法形式。”据李艳介绍,安仁县检察院坚持运用“大数据”送法进乡村,以法浸民心,今年已开展专项普法宣讲进乡村活动4场,参与民众2000余人次,为法治乡村建设营造出良好氛围。

公益诉讼呵护美丽乡村

“政府给我们改造自建房是好事,可是改造后污水排放出了问题,污水流到马路上,原来漂漂亮亮的马路现在都脏兮兮的,这样下去可不行。”面对下乡走访的检察官,永乐江镇新安村王姓七组一名村民担忧地说。

针对村民反映的线索,检察官及时跟进调查,现场查看、询问村民,很快掌握了基本情况。永乐江镇新安村王姓七组群众自建房于2018年被纳入背街小巷改造范围。改造工程完工后,因污水管道未与松山村已建的污水管道连通,导致时有污水溢流路面,渗至地下污染地下水质,倒灌入屋造成屋内积水,给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今年4月1日,该院及时向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尽快治理改进,解决村民这一急难愁盼问题。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目前,新安村污水管道连通工程已启动施工。

据了解,安仁县检察院以检察官走访摸排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拓宽农村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情况的发现渠道,今年共受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份,受到村民的交口称赞。

“我们将继续以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管理,农村水环境污染以及农用地保护为重点,加大涉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和各乡镇政府的协调配合,为呵护美丽乡村贡献检察力量。”安仁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贵军说。

如今,在安仁这片土地上,一幅宜业宜居宜美的欣荣图景正在绘就。

相关链接 < 返回列表
  • 上一篇文章:以案为鉴 筑牢廉政教育第一道防线
  • 下一篇文章:内外监督规范运行制约体系建立健全
  • 相关链接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纪委      · 最高检      · 最高法      · 中国法学会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版权所有: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编辑:周明钱 备案号:京ICP备10012170号-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编:100081,电话:010-66110681 电子信箱:dongbiwu@chinalaw.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