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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强化反腐败正向功能

来源: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8-24 10:30:52   浏览:93次  字号: [大] [中] [小]

为强化查办案件震慑效应,深化抓实廉政警示教育,近日,洛阳市纪委监委召开工作协调会,对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通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持续释放惩治贪腐、问责慵懒、激励担当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政治生态,激励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内生动力。

精心选取案例。印发《2021年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通报》(以下简称“案件通报”),全面总结上半年案件查办情况,从中选取18起采取留置措施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贷、破坏营商环境、诬告陷害、澄清正名等5个方面20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履职担当责任意识。

严密组织实施。制定《关于通报2021年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由7个监督检查室按照协作区划分,逐一到联系单位召开案例通报会议,各县(区)委书记、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会上作表态发言和工作部署。各县(区)纪委监委以市纪委监委上半年查办案件情况通报为蓝本,将本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向县直、区直和乡镇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显效。

注重统筹结合。各监督检查室将开展案件通报工作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提前与联系单位沟通做好统筹安排,针对不同单位党员干部人数、业务重点、思想动态等不同特点,认真做好参加人员、通报流程、表态发言等具体细节谋划,防止案例通报工作一个模板、流于形式,真正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败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正向关系,强化“围绕中心反腐败、抓好反腐促发展”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认同。

强化激励引导。编印《洛阳市纪委监委激励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相关制度汇编》,随案件通报一并传达至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员干部,在持续释放执纪执法从严信号的同时,释放激励保护担当作为强烈信号,旗帜鲜明树立“不抓发展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导向,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正向功能,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激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为推动洛阳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礴力量。

“要真正发挥案件通报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员干部思想顾虑和认识误区,有针对性开展典型剖析和重点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紧扣发展第一要务,激励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洛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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