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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对酒驾醉驾问题“零容忍”

来源:丰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9-13 15:04:28   浏览:97次  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丰台区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前学习传达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由区委书记徐贱云主持,区属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通过视频会的方式参加。

  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酒醒时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主任蒋达峰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通报了近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前重申从严相关规定。

  徐贱云在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严重社会危害和政治影响。酒驾行为绝不是小事小节,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来说,既是违法犯罪行,更是纪律作风问题,在北京还严重影响到首都公共安全大局。对酒驾醉驾行为,市委始终坚持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零容忍”处置。全区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字贯穿工作、生活的每一处细节,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首都公共安全。

  二是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各单位“一把手”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在日常、抓在经常,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教育监督管理,管住“八小时内外”。通过抓制度、抓规范、抓教育、抓监督,警示所有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时刻谨记首都安全无小事,牢记身份,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要以案为鉴,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牢记纪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处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问题关口前移、标本兼治,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案件跟踪督办,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切实形成震慑。同时,要深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的背后可能存在的享乐奢靡、铺张浪费等“四风”问题,纠“四风”、树新风,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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