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江西省安义县检察院在县城中小学校园周边商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中小学附近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者存在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标志。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烟草专卖管理职责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加强对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确保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者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并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标志,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安排专人督促上述三家卷烟经营户及时在店面显著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警示标语,并全面检查县城中小学周边的其他卷烟经营户是否按要求将警示标语张贴到位。
据悉,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安义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制定了《安义县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方案》,组织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行为,查处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周边各种渠道违法售卖电子烟行为,查处电子烟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清理电子烟自动售卖机,构建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