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拟首次命名一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返回总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时政新闻 > 未成年人保护
时政新闻
党政要闻
纪检监察新闻
法学会要闻
未成年人保护
普法宣传
未成年人保护

民政部拟首次命名一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 2021-09-24 15:24:29   浏览:94次  字号: [大] [中] [小]

       民政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首次示范创建拟命名不超过150个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

  根据通知要求,示范创建以县(市、区、旗)及直辖市的区(县)为主要对象,通过自愿申报、初步推荐、全面创建、省级评价、评估核实、公示命名的程序确认,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

  通知指出,各地要对照《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达标体系(试行)》中关于思想引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11个方面76项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和创建标准,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通知还设定了“负面工作清单项”,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每年对已经获得“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称号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对工作不达标或发生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或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其示范称号,确保示范创建活动的权威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相关链接 < 返回列表
  • 上一篇文章:“网格+活动”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新”更“走心”
  • 下一篇文章:最高法: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呈下降趋势 2020年判处未成年人罪犯比2013年减少2.2万人
  • 相关链接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纪委      · 最高检      · 最高法      · 中国法学会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版权所有: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编辑:周明钱 备案号:京ICP备10012170号-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编:100081,电话:010-66110681 电子信箱:dongbiwu@chinalaw.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