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实际,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采取“三个加强”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加强校园周边安全工作。积极开展环境整治,配合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依法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后在县职教中心、相公中学举办了法治报告会,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对涉罪未成年人,以检察官书面寄语的形式进行法治教育,减少重新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人文关怀的讯问方式,建立了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帮教机制,认真推行未成年人犯罪品行调查、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