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王敏代表关心支持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针对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第564号建议)。省委政法委作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牵头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充分采纳代表建议,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推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构筑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据悉,针对第564号建议,由贵州省委政法委牵头,会同省直10家单位,扎实开展主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调研情况。同时,省委政法委还牵头成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省委名义召开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制定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建立“多级联动”常态化信息排查工作机制、“多元融合”业务条线监测工作机制、“多点触发”岗哨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记者了解到,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后,贵州在全国首家修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制定了《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全省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借助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考核杠杆,促进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爱。加大对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力度。
不仅如此,在构筑未成年人立法保护和家庭保护防线的同时,贵州还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社会综合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工作体系,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