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推进情况。重庆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其中刑事案件8434件,占比10.2%;民事案件73831件,占比89.6%;行政案件146件,占比0.2%。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3件。
该负责人表示,重庆各级法院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3757人,占同期判处有罪被告人总数的2.99%;其中不满16周岁的307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8.2%。全市法院生效判决的未成年被告人中,非监禁刑适用率为49%。
该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不断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猥亵、拐卖、拐骗儿童等犯罪案件945件。此外,重庆法院还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探视等各类家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校园侵权、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73977件。先后作出“轮流抚养”“隔代探望”“代为抚养追讨抚养费”“撤销监护权”等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裁判。
据介绍,近年来,重庆法院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队伍培养建设,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配备专门员额法官和辅助人员,保持审判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化。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45个,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辅助人员125人。
重庆法院还全面开展以“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为核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科学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延伸工作更加全面、教育效果更加突出、影响辐射更加广泛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格局,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双向、全面保护。
比如,采用“法院课堂”“校园课堂”“社区课堂”等形式推动“小公民法律课堂”进校园、进社区,特别是进山区、库区、边远学校,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远离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800余次,受众20万余人,累计邀请100余位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活动,先后完成50余次网络视频直播和图文直播。
此外,重庆全市各级法院还深入推动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向区县教委推荐法院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优先推荐院庭领导、“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成员等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目前,全市法院有224名法官、辅助人员被选聘为各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