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检察官罗奕炫受邀为全市新聘任59名合适成年人进行法律培训,使其了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义务,为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打下坚实基础。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增加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涉罪的孩子们面对公检法机关的询问,如果没有熟悉的成年人在身边,心中难免会焦虑不安。这就需要合适成年人在场,在心理上给涉罪孩子一个鼓励,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检察官介绍,“合适成年人参与了法定监护人不能到场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案件过程,并代为履行权益维护、司法监督、情感沟通、心理抚慰、感化教育等职能,但许多老师有心成为合适成年人帮助涉罪孩子,却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这给他们参与诉讼带来许多不便,我们这次的培训,就是要对他们进行一个培训,增长他们的法律知识,更好地为涉罪孩子提供帮助。”
授课中,检察官结合案例,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时代背景、法律依据、基本要求、权利义务、操作规范,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全面讲解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并一一解答现场学员提出的问题。
据悉,永安市检察院联合关工委、法院、公安从全市各乡镇、街道、学校及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热心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退休干部、志愿者中选任59人担任合适成年人,建立并细化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有利于更加方便、高效、公正地开展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案监督。受聘的合适成年人将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在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不适合到场的情况下,协助涉案未成年人与司法机关进行沟通,向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和提醒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正确理解刑事司法程序,同时监督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拓进取,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