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坚持“五条主线”强化交通安全法治宣传返回总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时政新闻 > 普法宣传
时政新闻
党政要闻
纪检监察新闻
法学会要闻
未成年人保护
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

南京市坚持“五条主线”强化交通安全法治宣传

来源:法润江苏   发布时间: 2021-08-04 15:16:30   浏览:100次  字号: [大] [中] [小]

       交通安全法治宣传作为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在预防和压降交通事故、促进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南京市交警部门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打牢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思想基础,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以“服务窗口”为主线,注重宣传阵地的“强”感染。以路面为主战场,要求全体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始终坚持惩教并举和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在维持交通秩序、巡逻执勤,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的同时,针对具体违法行为、事故形态、危害及后果,向违法行为人、事故当事人讲事实摆道理,最大限度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时效性。依托车驾管业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业务窗口阵地,把握时机向前来办理业务和处理事故的群众及时宣传便民便利措施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前来办理业务的违法驾驶人直接进行面对面教育,夯实阵地宣传平台。

  二是以“农村阵地”为主线,注重农民群众的“实”劝导。充分发挥“大数据+铁脚板”工作优势,利用社区网格员人面广、地界熟、距离近的优势,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言、拉家常”的方式进行温情劝导,及时阻止驾乘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辆违法载人、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及面包车超限超载等农村地区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将道路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全力构筑交通安全防控网。借力社区交通安全劝导站,积极探索整合现有网格资源及社区交警力量,建立“1民警+1辅警+1劝导员+1网格员+1保险理赔员+其他社会力量”的“5+N”宣传模式,配合指导辖区内所有住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着力打造“一站多能、一人多岗”的警保联动宣传新模式。

  三是以“企业宣传”为主线,注重重点群体的“严”教育。将交通安全法治宣传的深入开展与当前各项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有机结合,定期组织车管民警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通报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醉酒驾驶处罚等典型案例,提醒驾驶人汲取事故教训,及时排查清理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间内将交通违法行为当月清零,杜绝“病车、问题车”车辆及驾驶人上路。为辖区快递外卖行业、清管环卫部门以及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者等分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课,结合“涉盔”交通事故案例,对其原因及危害作具体、全面地阐述,重点强调骑行电动车过程中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以“中小学生”为主线,注重安全意识的“大”提升。深化护学岗建设,发展壮大爱心护学志愿服务力量,形成“1民警+1辅警+1交通志愿者+1爱心家长+师生”的“四位一体”护学模式,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对接送学生家长集中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加对各类人群的宣传教育密度、广度和深度,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民警走进校园,结合随季节变化导致的上下学交通安全特点以及学生日常存在、易犯的交通习惯和交通违法行为,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互动问答等形式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宣讲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走斑马线、骑车载人、乘坐不符合安全性能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增强学生守法安全出行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以“新闻媒体”为主线,注重网络媒介的“广”覆盖。坚持从正面宣传教育入手,积极向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组织新闻记者随警采访,通过对安全宣传、专项整治、交通事故等新闻报道,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断拓宽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通过交通广播、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发布辖区道路通行信息、恶劣天气信息,加强驾驶人预警提示,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提醒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驾驶人守法、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和常识技能,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和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相关链接 < 返回列表
  • 上一篇文章:曲阜市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
  • 下一篇文章:吉林:法官精准普法 助推依法行政
  • 相关链接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纪委      · 最高检      · 最高法      · 中国法学会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版权所有: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编辑:周明钱 备案号:京ICP备10012170号-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编:100081,电话:010-66110681 电子信箱:dongbiwu@chinalaw.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