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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武昌区:普法宣讲“未”你而来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8-05 09:52:39   浏览:107次  字号: [大] [中] [小]

“未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近日,在中建二局武汉光谷大悦城项目部,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觅受邀参加中建二局“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为企业职工和子女宣讲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是2021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之一,由民政部、国资委共同指导,中建集团主办,中建二局承办。经团区委推荐,武昌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应邀参加。这次宣讲也是该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举措。

在活动现场,张觅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介绍和解读,播放了武昌区检察院原创普法微视频《“未”你而来·法治护航》,让在场人员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老张是大悦城项目的钢筋工,他对记者说:“谈起孩子,最怕是离别。每次离开家,孩子会把我送到村口的大巴车,看我上车。这是最难受的时候,真的是心如刀割。孩子还那么小,我们做父母的哪舍得,可我只有打拼赚钱才能供他好好读书。离家时间久了,我还担心孩子跟我生分。检察官的宣讲提到很多管护措施和教育方法,对我挺有启发。”

“新未保法对父母监护职责的可为和不可为、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照护、父母外出与儿童的联系频次等方面作出了更细致的规定,从法律层面为督促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履责提供了依据。”结合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实际,张觅还重点从未成年人临时监护、防治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感谢检察官的精彩讲授,让我们了解到新未保法在加强留守儿童保护方面的诸多创新和亮点。这部法律就像一把大伞,能让孩子远离阳光暴晒、风吹雨淋,呵护他们茁壮成长。”宣讲结束后,中建二局湖北分公司党群部部长张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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