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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场庭审都成为一堂法治公开课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1-08-25 11:10:14   浏览:89次  字号: [大] [中] [小]

  送法进校园、公众开放日、巡回开庭……近年来,湖南各级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让“看得见”的法治内化于心,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加强顶层设计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5位厅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全省各级法院普遍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湖南高院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院工作总布局和年度岗位目标考核项目,制定下发《关于全省法院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真正将普法“软任务”转化为“硬指标”,确保普法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全省142家中级、基层法院根据《意见》要求,量身定制了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落地,形成了普法工作全省一盘棋的良好态势。

  “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提升法治意识,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营造更加稳定、公正、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4日,湖南高院出台《关于开展送法进民营企业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三级法院开展送法进民营企业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民法典颁布实施、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保障食品安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湖南法院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专题普法活动。

  注重以案释法

  全方位、全媒体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湖南法院坚持把普法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把每一场庭审、每一份文书、每一次司法活动都当成法治公开课堂。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对一起贩毒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刘园芝 摄

  “现在开庭!”6月23日,新邵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在新邵县思源学校开展了“新邵县毒品预防教育-庭审进校园活动”,对一起贩毒案件进行巡回审判,为该校3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禁毒教育课。

  庭审结束后,旁听席上的湖南省人大代表侯海龙表示,此次活动意义重大,通过鲜活的案例为该校学生敲响了警钟,教育广大青少年远离毒品、远离毒品犯罪。

  湖南法院将法治宣传充分融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及执法司法活动中,大力推行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主动将法庭搬到案发地的乡村、社区、田间地头,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教育引导群众遵规守法、依法办事,实现办一起案件、普一次法律、教育一方群众。全省法院去年以来开展各类送法活动4005场、民法典专题宣讲1445场。

  新晃“操场埋尸案”、陈杰人以网牟利案、“茶颜观色”与“茶颜悦色”案……一批大要案审判中,主动邀请媒体记者旁听庭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创新普法形式

  “用于黄瓜的农药卖给了黄桃农户致减产,法院判决农药生产商赔偿106万元。”8月5日,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这样一则新闻。法官提醒:“农药生产商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农药审批的使用范围,擅自改变产品用途、错误使用农药,可能会造成农户经济损失,甚至对身体健康造成风险,届时生产商将承担侵权责任。”

  用“小案件”宣示“大道理”,湖南法院以此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增强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秉持创新普法方式、放大普法效应的理念,2020年,湖南高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重点新媒体账户培育提升工程”,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在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短视频作品200余条,自制普法短视频专题“快嘴说法”30期,对疫情防控、套路贷、校园暴力、网上购物、高空抛物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法律解答,湖南法院逐渐打造出了一批法院普法“网红”。湖南高院各类自有新媒体影响力排名稳居全国法院前列,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四个一百新媒体优秀账号”,官方微博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十佳微博账号”。

  “今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湖南法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努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积极贡献。”在今年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田立文代表湖南法院作普法工作典型经验发言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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