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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普法宣传“每周一案”获赞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1-08-26 11:08:55   浏览:86次  字号: [大] [中] [小]

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普法宣传“每周一案”应运而生。

“每周一案”是朱沱镇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中的一次成功探索,它为朱沱镇10万余干部群众打开了一扇全新的法治学习之窗。

“这些案例几乎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朱沱镇的群众在看到“每周一案”的普法宣传后纷纷这样表示。

“人生择路务取正道、因果相应莫存侥幸、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这是福龙桥社区居民蒋跃云阅读朱沱镇2021年普法“每周一案”之三十三“警惕新型毒品”时,留言总结的自己的三点体会。

像“警惕新型毒品”这种用于“每周一案”的普法宣传案例,其素材都是来自于法庭、派出所等办理的真实案件以及全国范围内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

截至8月25日,朱沱镇“每周一案”已连续发布74期案例。这些案例在确保真实性的同时,也聚焦了当下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对干部群众起到了很强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

朱沱镇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镇各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聚焦农村社会治安热点问题、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权利易受侵害群体,精心筛选案例、精细剖析案情、精准运用法律,一方面能够发挥实践指导作用,使村居在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时有例可循;另一方面能够提醒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引导群众善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倡导群众“有纠纷找调解,省时省力不收钱”,满足了农村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的法律需求。

朱沱镇鼓励村镇干部对案例进行点评,在增强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的同时,积极引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治村。

徐雪梅是石碓窝村的村干部,她在阅读2021年普法“每周一案”之二十四后说到:“面对家庭暴力,应当向加害人或被害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进行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信息后,应当给予帮助,作为被害人一方不能一味的容忍,应寻找法律的保护,一味的容忍只会纵容加害者更加肆无忌惮。”

同时,她还表示,在开展院坝会时要加大对“反家暴”的宣传力度。

新岸山村村干部罗江兵在阅读2021每周一案之三十后说到:“该案例充分体现了夫妻二人对刑法与渔业法的法律意识浅薄,不明白自己的行为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严重性,同时自己的不良行为也给子女造成了背景污点。我们基层在今后普法宣传中应加强身边真人真事的违法案例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对案例进行学习、点评和讨论,干部们不仅获得了法律知识储备,更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的能力、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渐成为懂村务、知民情、会协调的“法律明白人”。

赡养问题一直是农村的突出问题。在2021年普法“每周一案”之二十三期中,朱沱镇大河村的陈某76岁,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生活不能自理。子女未对其尽赡养义务,现陈某住院治疗,无法负担医疗费用。通过村干部多次的调解,也未能让其子承担赡养义务,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判决其子承担应尽赡养义务,并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让被告履行判决。群众纷纷表示:“判得好,不赡养父母的儿女就应该得到法律的惩罚。”

法院通过该案例的判决向群众宣扬了赡养老人回报养育之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

除此以外,还有例如《三轮车超载翻下坡,好意搭乘难免赔偿》《装修房屋漏水致楼下受损应当赔偿》《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等“每周一案”使用的典型案例,多取材于群众日常生活,并以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呈现,既接地气又富有感染力。

通过普法案例的教育、引导、熏陶和启迪,村民们不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借助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也使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渗透到头脑之中、体现在日常行为之中,形成人人信仰法治、崇尚法治的风尚。村民们从乡村治理的“旁观者”变为具有责任感的“参与者”和“监督者”,逐步形成了“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朱沱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朱沱镇将继续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上谋实策出实招,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打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法治乡村朱沱样板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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