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翟俊杰带领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本次会议,同时邀请莲湖区发改委副主任董渊科和莲湖区消协秘书长姚建力参会。
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陕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通报的工作方案和陕西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关于今冬明春全省燃气保供工作情况的说明以及汉中市检察院所作的燃气供应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经验介绍,最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就专项监督行动提出了要求。
会后,各方一致认为,本次会议宗旨明确、内容详实。下一步,各方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权限,理清工作思路;二是加大线索发现力度,对燃气经营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燃气供应中危害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排查;三是拓宽检行合作空间,在调查取证、支持起诉、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下一步,该院将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手段,推动形成辖区燃气供应领域“企业担当+行政履职+检察监督”协同治理新格局,不断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