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返回总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时政新闻 > 普法宣传
时政新闻
党政要闻
纪检监察新闻
法学会要闻
未成年人保护
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

黑龙江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

来源:法治网   发布时间: 2021-12-20 15:27:42   浏览:96次  字号: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工作,日前,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普法守法办公室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全省各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12月1日,双鸭山市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先后深入饶河、友谊、集贤、宝山、四方台、岭东等县(区)的社区、企业、广场、公园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维权行动。12月4日,佳木斯市在商场通过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援助法。

据了解,黑龙江省司法厅将法律援助法纳入“八五”普法学习重点,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列入各级政府会前学法日程,纳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分层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并通过全省主流媒体全面解读法律援助法,印制下发宣传册、宣传挂图,利用“龙法援”抖音公众号、“黑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短信和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全省各地市发挥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讲座、座谈、培训和进机关、进乡村等“七进”活动,提升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


相关链接 < 返回列表
  • 上一篇文章:广西南宁积极打造特色化普法宣传品牌
  • 下一篇文章:让群众感受到法治阳光温暖
  • 相关链接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纪委      · 最高检      · 最高法      · 中国法学会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版权所有: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编辑:周明钱 备案号:京ICP备10012170号-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编:100081,电话:010-66110681 电子信箱:dongbiwu@chinalaw.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