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印发指导意见   全面规范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返回总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时政新闻 > 纪检监察新闻
时政新闻
党政要闻
纪检监察新闻
法学会要闻
未成年人保护
普法宣传
纪检监察新闻

最高检印发指导意见 全面规范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

来源:高检网   发布时间: 2021-12-20 15:36:18   浏览:83次  字号: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七章41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意见》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应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建议、客观公正、罪责刑相适应、量刑均衡原则。专章规定量刑证据审查,要求对影响量刑的基本事实、各量刑情节均应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意见》规范了量刑建议提出程序,要求检察机关应当按照有关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的量刑基本方法提出量刑建议,注重发挥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等对量刑建议的监督、把关作用。

《意见》专章规定检察官在提出量刑建议过程中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的程序。明确规定,不得绕开辩护人安排值班律师代为见证具结;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后,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且犯罪嫌疑人未反悔的,检察机关不得撤销具结、变更量刑建议。

《意见》完善了量刑建议调整机制,并对量刑监督作出规定。对调整量刑建议的启动、过程、时机、方式等作出规定。对被告人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因被告人反悔上诉致从宽量刑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予以抗诉。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确定和提出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重要职责和核心环节之一。量刑建议工作的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对于被告人的刑罚裁量是否公正、适当,关系到能否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各级执法司法机关协同推动制度全面落实,办案质效明显提升。2020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率约为95%。2021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提出总数的90.87%,比适用初期2019年同期增长54.97个百分点,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6.85%,同期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3.5%,较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上诉率低20.51个百分点。上述数据表明检察官的量刑建议能力在不断提高,这得益于司法实践的锤炼,检察官与法官的同堂培训、学习,与辩护律师、值班律师的充分沟通等。同时,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工作在释法说理、听取各方意见以及精准度、规范化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在此背景下制定《意见》,旨在推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实施和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 < 返回列表
  • 上一篇文章:动态管理严防换壳参与采购 驻工信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完善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名单
  • 下一篇文章: 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收官 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999件1285人
  • 相关链接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纪委      · 最高检      · 最高法      · 中国法学会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版权所有: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编辑:周明钱 备案号:京ICP备10012170号-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编:100081,电话:010-66110681 电子信箱:dongbiwu@chinalaw.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