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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拧紧廉洁从政发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29 10:51:51   浏览:132次  字号: [大] [中] [小]

  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填写廉政谈话表、进行党纪法规测试……近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廉政谈话会,对全州64名新提任州管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切实加强对州管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树牢领导干部积极履职、主动担当和纪律规矩意识。

  对新任职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是干部选任和监督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廉政谈话当作党风廉政教育和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不断完善廉政谈话机制,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好廉政谈话这个监督手段,拧紧廉洁从政发条。

  家风建设是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一些地方纪委监委在开展廉政谈话时邀请领导干部家属一同参加。今年10月,海南省举行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家庭式”廉政谈话会,135名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省管干部、159名干部配偶和成年子女参加。廉政谈话开始前,与会人员参观了海南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思想之魂”“前车之鉴”两大展厅,并观看由省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铁纪护航自贸港》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实录视频。

  廉政谈话是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坚持正面激励与警示教育并举,会同州党委组织部对新任职、职级晋升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为新提任干部上好履新“第一课”。

  除通过谈话传导压力外,该自治州纪委监委还从制度建设入手,列出50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20项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19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和53项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形成4个责任清单。结合清单内容,抓实抓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和定期谈话等配套制度措施,督促“一把手”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种好“责任田”。

  “东王集镇原党委书记汤景栋,想方设法利用工作之便捞钱,甚至给钱就办事,不给钱就不办事,这样任性用权必然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新任职的镇党委‘一把手’一定要自觉接受纪法约束,依规依纪依法用权。”日前,江苏省灌云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该县新任职的镇街党(工)委书记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灌云县纪委监委坚持“凡提拔必谈话”,与组织部门建立干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领导干部任职调整、公示期等情况,公示期满前,由县纪委书记对新任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结合该县查处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新任职干部,让领导干部在新的岗位上绷紧纪律之弦、守好纪律红线。今年以来,已经对7批次128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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